关于会员晋升和退出的管理办法
发布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8/26 点击率:
为了加强会员队伍建设,逐步实现会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理事以上的晋升。
优秀理事、常务理事晋升副会长职务和副会长晋升常务副会长职务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提出申请,企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实力;
2、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3、有奉献精神,有分会推荐意见;
4、按照规定晋升的时间申请(优秀理事两年以上、常务理事半年以上,副会长一年以上);
5、个人和企业无不良记录,信用度良好;
6、申请相关职务需经会员审查委员会审查、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理事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会员以上的晋升。
会员、理事晋升为理事、常务理事,由本人提出申请,会员审查委员会审查,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直接申请担任副会长。
具备较强经济实力和较高知名度的企业,有良好信誉,愿意为山东商会做出奉献,可直接申请担任商会副会长。接到申请后,由会员审查委员会对其进行审查,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理事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的退出。
1、本着“入会自由、退会自愿”的原则,会员本人凡提出书面退会申请,经商会秘书处审核,报会长办公会备案后宣布该成员退会,并在一个月内在商会网站向全体会员通报。
2、商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凡逾期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一年内不参加商会活动且在商会办公室友情提示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缴费等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经商会秘书处审核,报会长办公会批准后,宣布该成员退会,并在商会网站对其资料做出相应调整(调整为一般会员)。
3、凡是在商会担任两年以上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职务的,一年未交会费或因个人原因一年未参加商会活动,视同自动退出。退出时,须经秘书处审核并报会长办公会批准。退出后,常务副会长、会长将进入商会的顾问平台,副会长根据个人专业特长进入商会专业机构,继续参与商会的有关活动。顾问等不需要缴纳年度会费,可以参加活动赞助并继续支持商会发展。
五、鼓励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等逐级晋升,为商会多做贡献。
六、个人会员相关规则参照企业会员相关规则。
七、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2017 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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