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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节,法工委用法律呵护女神

                           

发布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3/9      点击率:

       2021年3月8日下午,三八妇女节茶话会在山东大厦东华假日酒店圆满举办。副会长郭红菊、张新英等女会员2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为了借此机会提高女会员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增强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法工委指派法工委委员曲宁宁律师作了名为《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公益法律专题讲座。

法工委委员曲宁宁律师

     

       本次法律公益讲座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普法宣传:首先讲为什么用法律保护妇女权益。我国早在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就郑重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也要求全党全社会要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原则。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尤其广东省2017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对妇女享有政治、文化、劳动、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各方面的权利进行详细规定。其次是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妇女的政治及文化教育权益、妇女的人身权利、妇女的财产权利的基本内容。一方面,从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保障男女同工同酬劳动权益,法律对妇女实施特殊的劳动权益保护,如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女职工生育享有产假、哺乳假等。汇总了六个地区“保护亮点”,例如女职工月经期间应安排休息时间、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安排休息1小时且带薪、女职工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企业应每天应安排女职工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更年期,企业应适当减轻其劳动量。另一方面,讲解了妇女生育保险制度,并告知具体有利企业的操作方法;最后对商会企业家关心的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进行了详细的回应和讲解。曲律师对于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妇女的财产权益等典型问题与女企业家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了着重讲解,并强调了其中风险,提供了具体防控风险的方法。若为企业家,主要的风险防控方法在于进行企业法律风险自查,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引入专业团队进行企业全方位的合法合规的改革,并监督执行到位。若为女职工,应多加学习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利自身的相关书面材料,可以拒绝签署,避免权益被侵犯后无法维权。对发生侵犯妇女的人身权利的行为,例如拐卖妇女、利用妇女进行色情活动、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损害妇女的人格权等,可通过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妇联组织投诉,妇联组织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曲律师以生动语言将法律与案例相结合,为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家提供了一次很好的法律服务。参加本次活动的女会员听得非常认真,讲座期间多名女企业家互动提问,整个普法讲座非常精彩,女企业家们多次鼓掌,多人认为法工委律师所讲的内容都是企业家们希望学习并用以企业管理的专业法律知识,当场提出希望法工委的此类普法讲座能更广泛地深入企业。本次法工委普法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商会女企业家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认识,提高了女会员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增强了对自身乃至自己经营的企业中所涉及的女员工相关权益的学习了解,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附:主讲人曲宁宁律师简历

       曲宁宁,山东烟台人,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要执业领域:(1)公司法律事务及民商事纠纷;(2)公司法律顾问与公司股权架构设计等公司治理业务。

        联系电话:13825256167(微信同号),邮箱:1382525616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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